【诗51:12】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乐,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,
恩典365,三百六十五天,我们天天一起活在神的爱和神的恩典里面。
在诗篇第五十一篇,大卫分享到说,他自己在最终他所走过的那段路程,而他觉得最可怕的一件事情,就是失去神的同在。失去神的同在,还不只是失去祝福、恩典,是神的同在。而他说他很期待的是什么呢?我给你读下面的这段经文说:“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乐,赐我乐意的灵扶持我。”
这里讲到一个救恩之乐。其实在他的生命当中,还有一个快乐,是罪中之乐。人犯罪,如果犯罪本身上没有快乐,大概人家都不会愿意去犯罪,它有一种快乐。就好像吸毒的人有没有一种快乐?有。喝酒的人、酗酒的人一直喝酒有没有快乐?有。喜欢抽烟的人有没有?一定都有。或习惯说谎的人,他也觉得那个事情真的是简单,要办事太容易了,那有一种罪中之乐。
求主帮助我们,在神的恩典当中,当我们有罪中之乐的时候,你就会失去另外一样东西,叫做救恩之乐。同样的,如果你珍惜那个在十字架的救恩里面所带给你的那个快乐,就是胜过罪的那个快乐,那你就要放掉罪中之乐。这两件事情,是不可能在你的生命当中同时存在的。我既要享受罪中之乐,明明自己知道这件事情不对,不应该这样做,可是我还是要继续这样做,因为我要那个罪中之乐;而同时我又希望我能够享受上帝、耶稣基督给我那个拯救的救恩之乐。这两件事情,不可能在你的生命当中同时存在。
如果你要神的救恩,你就要让神带领你离开那个罪。但是,如果你要抓住那个罪,你就会失去神十字架救恩里面所带来的那个祝福。这两件事情,在我们的生命当中,永远不可能同时存在。
我不知道你是谁,但是我在预备今天这个信息的时候,虽然短短的只有几分钟的信息,但是我感觉我们中间有一些人,你也正在面对这两样东西的挣扎。你既想要这个,因为那个东西吸引你,即便你知道那是不对的,但那个东西吸引你,也许是一份爱情,也许是一个你想要的东西,你想要紧紧地抓住它;但是另外一方面,成为一个基督徒,你又觉得说,我不可以失去神的救恩。而这两个东西在你的生命当中在挣扎。
做一个决定,这个部分你愿意放,你就会发现,神收取的那些东西,祂自己来代替。而你真的会享受一个不只是一个救恩之乐,而且你会享受一个更美的是:神同在的快乐。救恩是神为你所做的,你会得到那个神为你所做的事情的快乐;而神的同在是神自己,神自己成为你里面的满足和喜乐。
每个人在我们生命当中,都曾经很想去抓住一些你觉得明明不应该抓住的东西。但是,今天求主给我们一个恩典,让我们做一个决定:放掉那些不应该抓住的,紧紧地抓住这些你生命当中真正对你最真实、最有价值的,紧紧地抓住。

